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99证券简称:圣农发展公告编号:2011-02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6月24日上午9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至91,09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6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联系人:陈剑华、廖俊杰、胡亚军
联系电话:(0599)7951242
联系传真:(0599)7951242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至91,090.00万元的议案》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299证券简称:圣农发展公告编号:2011-02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4,541,452.9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